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结合我校人文社科研究特点,拟定一批选题方向作为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的支持范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在某个选题方向下针对性拟定具体申报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研究与学理化阐释(如: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等);
2.人工智能驱动下的中国经济新动能与新产业生态研究;
3.数智时代的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与公共服务创新研究;
4.人工智能时代可穿戴科技伦理研究;
5.人口结构转型背景下的银龄时尚与美好生活研究;
6.特大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感知、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7.中华纺织服饰文明的历史脉络、当代价值与国际影响力建构研究(如:纺织服饰品牌与中国文化叙事等);
8.中华文化的全球化传播与跨文明互鉴机制研究;
9.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垂直领域应用场景与分类治理政策研究;
10.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可具体到某一学科);
二、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提交申请书——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答辩——择优立项——项目公示。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管理岗)。
四、限项要求
(1)每人本年度最多可申请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研究项目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申请。本年度只能牵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项(人才办、科研院、各基地中央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均在列)。已获中央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请。入校以来获得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累计2项不得再次申报。
(2)自2015年起,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一次的教师,须项目结题且获得不低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金额的纵向进校经费,方可进行第二次项目申报。
(3)东华大学文科预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在研的教师不能申报本次重点研究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及《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名称须注明选题方向序号,同时明确写出由此确定的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的国家(含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含省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文科预研究项目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项目申报书需详细列出项目申报人近5年所主持的各类校内外资助项目。
(3)研究期限:“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资助期限为3年。
(4)资助经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资助额度5万元左右。
(5)考核要求:(a)申请人需明确写明预期成果的形式;(b)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指标进行中期和结题考核,具体要求参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考核要求》(见附件3);(b)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专项经费;(c)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在研期间,没有在研省部级项目的,必须申报教育部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全国教育规划项目。
六、申报时间
(1)申请人请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于2026年7月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kzx@dhu.edu.cn,邮件注明“202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申请(姓名)”,纸质版一式6份(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烦请老师交至松江校区行政楼301室。
(2)人文社科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人文社科处网站公示,最终确定立项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67792933
联系邮箱:wkzx@dhu.edu.cn
附件1《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关于申报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前沿与交叉研究支持专项”考核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