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实施学校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编制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文科学科建设与科研体制改革;

(2)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基金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项目结项及经费管理、资料归档工作;

(3)负责文科科研机构和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的规划、管理与发展工作;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基地)的设立、管理与评估工作;

(4)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登记工作,组织优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奖项评选;

(5)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科学术活动,推进学校文科科研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年度统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